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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寗县政府与首都电厂 合办电力机械灌漑
中央日报 1935-04-01
江寗县政府与首都电厂合办电力机械灌漑签订合约有效期暂定三年农户水费由县府负责收取江宁县为增进农民生产工事县方巳定日内在土减轻农产成本起见、特与山鎭设立电力灌漑办事首都电庙丶合办电力灌漑处丶处理工程事务约於五并得中大农学院及金融界月初卽可正式灌漑、正气社记者兹觅志合约要点於之协助、组织农业生产设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