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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伤害罪并发,刘乃岩仅供忍是妾
民生报 1935-08-08
事实,崇外揽杆市住户刘乃岩,年五十岁,大兴县人,素行经商,有房产数处,生活充实,妻子王氏,年亦相若,于二十一年间,遇见媒人说得崇外標杆胡同陈里安定门内。
陈氏之女,当称未有妻室,二十二年三月间在金帽胡同万福居娶至家中之后,被陈女察觉,刘某尚有妻室,对其夫妻问二人发生争吵,刘某反将陈氏女殴打致伤。
陈某反将陈氏女殴打致伤,陈氏女跑至家中向父亲哭诉,其母闻知此事情,遂在地方法院将刘乃岩控告伤害,重婚,经过该法院受理之后。
检察官提起公诉,移交刑一庭审理,昨日下午九时传到刘乃岩刘陈氏到庭对峙,十时由刑一庭推事黄偷芳开庭审理,谨缘审讯供词如次。
供词:推事莅庭升坐后,依次审讯,先讯刘乃岩,年龄,籍贯,住址,职业后,问刘陈氏是你的妻子是你的妾,供是妾,问你们在哪里结的婚。
供在万福居,问你们结婚是旧礼新礼,供没办事情,就请两个大媒人,问你们大媒是谁,供有姚伯平,陈侯氏二人,问他使了多少彩礼,供没使钱。
供从前说的时候,就有妻室,问你的以前媳妇姓什么,供是姓王,因为我没有子嗣,我们亲戚劝我说个二房,我以前不愿意,也无法。
问他使了多少彩礼,供没使钱,皆是因为今年六月初二日他与我说退婚,我们就发生了争吵,说我打他了,问你有妻子没有?供从前说的时候。
我以前也不愿意,也没办法,故此将刘陈氏娶过来了,问你们有婚书吗,供没有,问你们以前怎样说的,供他父母全都愿意,请庭长给小的做主。
又讯问刘陈氏年龄,供二十岁,问你与刘乃颜结婚有几年了,供二年多,问你们结婚时有婚书吗,供有,在外三区买的,问以前说的时候,你知道他有媳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