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匪土革失败 富变贫贫无以爲生 大批干部不愿执行
共匪土革失败
富变贫贫无以爲生
大批干部不愿执行
【本报叹】自共匪,中央』公布所谓「中国土
地法大纲」,并由各地共匪以「算」「门争」
爲手段开始在匪品实行以来,不特匪区农尼遭受
生命财产之重大损失,形成富农变贫,贫农无以
爲生之现象,即其干中之地主富农出身份子,
亦难免因「清算」,「门争」而造成杀身荡产之
祸。故大批干部意志发生动摇,且有暗中联络地
主、富农以阻碍该法之执行者。匪首认爲此种情
势,极为严重,因此,除一面实施「整党」工作
,对意志动摇之干部予以检查或处罚外,近复颁
所谓破坏土地收革治罪暂行条例二种,藉
压匪干部对於,土攺」政策之破坏。其条例规
定,凡有带头组织「反动」武装或勾结「反动」
武装破坏土攺者,皆处死刑;凡有阴谋破坏土地
取革,利用羣制造门争者,均处三年以下的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