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民初国会可爲殷监
论
立法院预备会指定委员会起草议事从军政做起,经过训政时期,才颁行宪
规则。委员会讨论到一同意权之行使一法,再造议会政治。今日立法院如不以
的时候,有些立法委员主张立法院对於民初国会爲殷监,使民初历史竟然重演
行政院的部长和不管部政务委员人选,,那就是我们自民国十三年起,由北伐
有权同意,至少也有权过问。现在议事到抗战,二十多年的奋门牺性等於白费
规则还在草拟的阶段,我们本不必急於!因此,我们对於立委中间主张立法院
评论规则的条文。但是这一种意见,如对行政院的开僚行使同意权之意见,不
获订入规则,或竟通过院会,将使民国得不立即表示强烈的反对。
初期国会的历史重演於今後,心所谓危国父说:「我对於临时约法,只同
,不敢不趁此条文未定之时,说一句诸意其第一条,卽中华民国主权在於全体
。倘如民国初期的议会政治就算民主政国民。一我们知道,国父爲了维护临
治的成功,我国父必不会手订建国大时约法,有讨袁之役,有护法之师,辛
纲,领导我们国民党从头再起革命,必勤奋门,历十二年之久,爲什麽他又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