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五月份
市政建设捐
起,市海日奉行政院
令准予征收市政建设
本月起征收
捐。本市原有自治事
业费及旗费,自四
月份起止征收,败
行政院修正计征标准由前都电厂向用电各
方代征临时市政建设捐,经为议会第一国第五次大会讨论通过计征标梦
内分工,商及住户两大类,用电十度以上者照征。工类分特种户,曹
通商户、用电工及日用品工鞭四项。住户则按用电度数分级比半增加,
由百分之一粟进至百分之十。其计标准原示分等过於多,将来每户逐
月计与,勿将发生困难,政院饬路纷征德改爲:商舖按百分之七计征,
工按百分乙五计征,住户及社无百分之三计征。免捐范刚,仍与原案
相同,并将政府用电免捐。市府日治请首都屯厂在电费项下按照上列
计征标准征收。关於三月以前旧欠自治事及清洁费,亦饬征收人员加紧
征收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