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举办社会保险
徐时中
民国三十四年,国民党六全大会通过一战後社会安全初步设施纲领」,诏举
辨社会保险为战後社会安全设施之主要工作之一,由是可知政府早具毕办社会
保险之意向。去年国民大会制定之宪法,第一五五条:「国家爲谋社会福利!
感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可知此会人士对社会保险一项亦未忽视。年前联
总资助社会部派员赴英美专习社会保险去年二月十五日社会部奉准设立中央
社会保险局备处:十月三十一日国务会议复通过「社会保险法原则草案」;
由是可知当局确在努力积极创中。新宪法订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社会保险势将配合行宪而展开其工作。然社会安全设施,纯柏来之品,社会
保险制度,吾国更乏成规可循。是以宜商共筹,集思广益,以祈瓶设之初
,即能符适国情,联合需要,而免置昧从事,朝设夕,斯非社会当所能一
手包办,国内社会学者,咸有实焉!没不揣,抒真一得,以就政於同道,
欧业与常输。
社会保险为一种由政府主办,含强制性保险制度,以危险分,防患未然
,而收安定社会之效爲月的。社会可籍以自衞,防止贫穷之侵袭,兴起其对不
幸者应之职责。是以自其本身意义宫,巳爲一善良之社会制度。若夫着眼在
可以之改进毗会风气,鼓励若美德,减少贪婪之心理因素,防止危险之发生
,刺实业之发达等点,其意义更军大。国人(尤指一者言自经
连年兵燹,读蕃尽,入不敷出,生活降低,节约巳终无约可节;危论在在潜
伏,旦不知夕,度日维艰,奚言进取;「做一日和尙撞一日录」,已成普遍心
理;有汚可贪,宁死不惧;社会风气之败坏,已臻於极:斯实由於心理上缺
乏「安全感」(8652065y)所政。(实际今日吾国社会中真无安全可
言社会保险之推行,可予国人心理上,实际上安全之保障,诚不可谓非对症
之良药,当前之急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