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大本次会议的任务
郑彦菜
国民大会即将开会了,这是依宪法除了关於一般法律的创制和复决,宪法
产生的国民大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它
第寸七条第二项已明白规定,要等到全
的任务自然是依照意法规定代表全国国
国国有半数之县市,曾经行使创制复决
民行使政惧。但意法所规定由国民大会
两项政权,才由国民大会制定办法来行
行使的政权,种类不一,这一次会议所
使,这一次国民大会在法律上不能行使
要行使的,究竟是那些职权呢?在国民
这一项职器以外,其余关於总统,副总
大会开会前夕,我们应该对这一问题有
统的免,因为现在总统,副总统尚未
共同一致的必。
选出,自无语免可言;关於立法院所提
依照宪法第廿七条的规定,国民大
之宪法修正案的复决,依宪法所产生的
会的职权如下:一〕选学总统,副总
立法院现在还未成立,更未提出意法修
统·(二)免总统、副总统;(三)
正案,自然也无从复决;关於领土变更
修改意法;(四)复决立法院所提之宪的决议,更不用说,自前根本无此需要
法修正案。此外,依同条第二项,国民。所以,这一次国民大会对这三项职
大会可以行使对一般法律的则制权和复,事实上都不能行使。可能行使的职权
决体;依宪祛第四条,领土的变更,要,是事总统,副总统和修改宪法。
经过国民大的快议。所以,可以说国
於意法的修败,中华民国宪法对
民大会职权共有六项,这六项驰,於行宪後须经过若干时间才能出修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