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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配粮办法决定
|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4版) |
| 文章题名: | 京配粮办法决定 |
| 出版日期: | 194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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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
京
配
粮
办法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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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配粮办法决定
(中央社南京市美国救济物资配售委员会
於昨廿六日上午十一时在新华大楼约集本市
各区区长、区民代表、各警察局局长举行谈会
,商讨有配粮之户籍及配购证之发给技卫,交
换意见甚多,大致均已决定。该委员会於下午一
时在北平路卅八号续开第二次委员会议,到主任
委员沈怡、委员周胎春、蒋梦麟、陈裕光、关吉
玉、史迈士、谢徵手等,院委会主委嘉铭亦出
。当过:(一)南京市民食配集哲行办法。
(二)南京市民食配售哲行办法实施细则。(三
南京市配售粮食议委员会租规则。(四)
委托南京市粮食消费合作社承销合的。以上配
暂行办法及实细则厘订甚详,即可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