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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岁代订之婚约 成年後可予否认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10版) |
文章题名: | 幼岁代订之婚约 成年後可予否认 |
出版日期: | 194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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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幼
岁
代订
之
婚约
成年
後
可予
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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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岁代订之婚约
成年後可予否认
吴女士问敝人现年十七岁在十
三岁时:由父母作主许配某甲,当时年
幼无知,亦术过问现闻对方在八月上
句行迎娶,但我认为不备,决具宜告
无效,兹有疑问数点解答…
从小由父低作主,未经本人
须何种手?
同意,与共解
(二)在订婚时仪式简单,亦未受
方财礼,如对方要求赔价损失,可否
拒绝?
(由一方登银通知对方(或书
面通知)并解约啓事」,是否卽可认
尔解约?
(四)解约後我另与他人舒,如
未经父母同意,可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