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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度量衡器 与海关合作办法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7版) |
文章题名: | 检定度量衡器 与海关合作办法 |
出版日期: | 193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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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检定
度量
衡器
海关
合作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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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部颁发各地遵照
实业邵度量衡器具制
足·特
度量衡器具与海关合作法
·於昨日次咨各省市政府.
即照瓣理·解法三填後
(1凡商人由外度
量衡器具进口、先将有保
之发票合同
定所杏核发给临时准运进
润
口澄·商人於时
章呈之单·应另行
报单一份、连同该项待多
运进口·一井星开查核
如无该·海海即不准
牧·海明所报度量衡其o
准商
器具无照我税
人提取·
将落商
单份後送交定所所具
脊核(11)商人提取所运度
量衡器具後·即呈由定
免商人不向检定所是请检定.
起见可由检定所酌定·
发临时准运进口以前
由商人微纳纳款4或出具
结·或以其他方法·加以保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