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私有與公有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9版) |
文章题名: | 论土地私有與公有 |
出版日期: | 1947-10-29 |
日
土地私有與公有
(精完)楊雪松
土地私有制度勘一【以最大之性,而有土
安全。土可以私有地者,欲得不之地
租,必亦不輕易放其土
後,土地所有者,可
心,斥他人,由地。是土地私有制之仔在
利'傷及社之一般签
,而其根所在,不能不
盆。如此,士地方可望
集豹經營。放日··土地私就是已發生了動。放如
土地私有制出不可
有發生土地/集
侵犯,土地公有為荒
。土地既得經
物必相四增,社,者,寶亦写肤於經
丽多之座勢的法。
地
土地私有舆土地公有
立亦未具社
皆有其存在之埋由,惟共
一般利泪背。由上所先决條件却在是否與
,我的對土地私有<利盆一致。以此,我
來源,當可然。然如們對於國父所主張为中
馬克斯等之事恐感以喔均地不得不生虫心的
私有樓之無一是者,固一佩。吾今H的土地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