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坚志戊华第三十七节「衡山民一一篇,记某形民因醉酒跌毙,返故居,呼妻不应,种种情节,至为凄恻。原词如:
一将门开养,我欢喜在门上敲了变下,没有应:我又灵重地搥了几下也有人开门,我明明听见房的娘朔住衷面乱话,我唤,大声唤她,地就像耳朶了一般。
「这时候,门忽然开了开门的是娘姨,她提了出来。她今天变得很不气,她不理我,却马上把门掩上,径自去了。
「我也不管这个,我从开了门匆匆跑上楼。
「妻埋清头坐在方桌旁边缝衣服,她一针一针地惠心缝,孩子跪在凳子上面韵着臬上摊开的一本
一干道初,衡山民以社日祀神,饮酒大醉,至暮骂归,跌于田坎水甲,恍忽如狂,急缘田往行至其家,巳闲门矣;扣之不应,身自隙中能入,妻在牀绩麻,二子于前,妻时时咄骂其夫暮夜不还舍。民呼曰:「我在此!」妻殊不闻。继以怒,妻亦不答。民惊曰:「得非巳死乎?」遽趋出,经家先香火位过,望父祖列位其所,泣拜以告,父曰·「勿恐!吾为汝恳土地。」卽起。俄顷土地神至,布衫草履全如田夫状,具问所以;顾小童令随民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