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草第二十八条商兑
星期
章士钊
专论
宪草第二十八条,国民大会代表,法院。第八十条,「立法委员不得兼任
不得兼任官吏,审查组主张鹏去,昨日官吏。於内阁制之精神,损伤实多。
第二读会,正讨论问,忽有代表提出修鄙意上列各条,应仍有详细考虑之必要
,今复限制现任官吏不得充当国民大会
正案之修正案,文为「现任官吏不得当
代表,是将行政立法完全打成两橛●微
选国民大会代表」,结果表决通过。此
论现任官吏之公民权,不应如此剥夺,
不独反对审查组意见,并将宪草原案推
而使现政府之全部人员,不得参加国民
翻,如此激急翻覆之修正案,未尝有正
最髙权力机关,以致比时当局之行政经
负面之讨论,亦未请审查组负责人出席
说明,只凭会塲之感情冲动,率尔过去验无从反映於根本大法,是当局而爲外
,爲百年大计之志法着想,深堪憾来之客卿则可,若为同「公民所印识,
查本宪草取内阁制之精神,行政院须对甚或一党所担任之政府,直不应被歧视
立法院负责,政务会议,实爲连环,必及轻视至此。原夫三权分立之原则,起
两院人选血脉如流,始能运用如意草於法兰西英偷采之,大变其质,所谓
案第六十九条,政府人员,仅得列席立行政与立法完全融成「片。白芒浩曾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