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助生产事业方案
工商界盼参加审核
沪工协会发表七项意见
【中央社上海十一日电宋院长於十日最在中行召集本市商界曁金融界贵
人举行会议,宣布积极贷助生产事业之补救方策,同时成立生产事业货款临时
审核委会,中国工协沪分会对此措施,认为对於本市奄奄一见之民营工业,碑
为一帖强心剂,但在办法及审核人选方面,不无讨论之处,特发表意见如下·
《一)原办法中所定之贷款对象为『正当生产事菜」,意义与维国所为浮泛,
应攺爲「凡经核准注册或登记之工厂,而加入同菜公会者」。(二货款手
及抵押保证方式,在办法中祗说明「力求简便」,并无碑切具体办法,应在
法中明白规定。(三)於请求货助之调查●初步审核及保证等工作必须尽
量利用各工业同业公会,因同业公会对於各同业者之信用●力量及需要等实情
,知之最详。(四生产事业货款,请政府遴选工业界公正入士参加审核工作
。(五正当生产事业所需之机件、原料等,宋院长指示当尽量由善救总署物
资供应局及其他资主管机供给,惟善救总署之善救工作,对於民营工只
限於几种基本工业,而此种基本工业,亦仅限於被战争火所毁损之份
能恢复,不可扩充。闻此项资助之预算,早已决定,并分配完,分与民营
者绝无仅有○(六〇遵照宋院长之指示,首先应请宋院长令善後救济总署对於
善後工作重新厘定标准,重行分配物资,以符宋院长爱护民营工厂之善意。
七对於贷款之用途,应有强性定,或探用保人方式,或由同业共同保证。
用於生产事业贷款之抵押,不能以原料及成品为第一担保品,以免便工业资金
无法流转,造成生产停滞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