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警察厅定期检查国民身分证公告
首日都警察廰定期检查國
復政籍字第二九二三三號
民身分公告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二
應起務於暂向員十行當限
民向本,,以查。
四三
口`實行臨時检查。
證
切延不申請者,即予
此下第,一如告手请警限民公之十以月有之續领察期政告八備五延前·國所即府泰役條日宕,民索屆主身閣·席规馨起不已虚定查·發瓣分南未蒋分京清核之市领定系無交歡手普通迎續路市而国务及民民於省民省身郎级`亦分日公领者,可收據向原請领警察所换领月规地+以前向該管警察所辨理請以前請领國民身分辨理請领手精。(可
長韓文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