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前小额存款
投書
不應以一允
星野先生:平民前小蓄,依
將此種存默長期利用。此種平民款,
法理人情,銀行應有合理的允付,各报
数额大多自三百五百元至一千二千元不
登裁了無數文字主强干倍免付,可是銀
等,户嘴业多小學教員,警士,店
行方面,仍以一對一清算,無其他合理
,工匠,及老年人之老金,均日
月之心血換來以生老病死之需者
具的法。
查前各業銀行,廣吸存款
一存万几十元及百萬元之富
起见,立蓄部,一元即開户,會計
商大之其來也易不同。现在物價指數
立,不受营业盈影。民二十六增了萬信,種体就是照物做指數
请也是該的,更何无加一干信。
年俊寇犯華解急時,銀行即限制提
存,定期落存款,更不能提取分文。
現在銀行持以一一的理由,一是以
公票敷相比概:他們忘却了國
事發生後,銀行术通知户然
退,後嫌到期,亦無處付。銀行得家發行公的特·人民赔公的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