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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答
|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6版) |
| 文章题名: | 法律問答 |
| 出版日期: | 194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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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
法律
問
答
|
公
法律問答
张文伯律師主答
2N
NN.
无名氏問什姑娘
婚姻由父母做主,而姑娘不.
顯意,想開家庭,假如父
母起時,在法律上可有什
問題?請解答。
答婚由男女當事人
自行訂足,如父母作主,
而写女所不,婚約根本
無效。至法律所成年,保
指已達实足年龄二十之男
女而言,未成年人割定婚約
,固戀得父母同意,但仍
能代写作主,所父母起
,不明何意,無解答0
温華凤問者於年幼
時,父母之命,媒灼之言
,與某君訂婚,現我已成年
,對此婚豹不,已登裂聲
明作,但對方提出當訂婚
時淤体金五千元及手等
件,要以物價指敷計值
,法律是否有此规定,却仍
以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