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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营金融机构 接收整理竣事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2版) |
文章题名: | 日营金融机构 接收整理竣事 |
出版日期: | 194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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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日
营
金融机构
接收
整理
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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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营金融机构
接收整理竣事
债务颇钜我决不予承认
中央社上海十四日电)京沪日营金融构,曾按
其性宾,分别委托各国营行局接收者,计有朝鲜,正
金德华,台湾、住友、三菱帝国等银行,及上海
银行株式会社,汉口银行株式会社上海支店等廿二单
位,此项日营机讲业已整理完毕,经该查力,发现
务为数颇大,对此项债务,当局业已决定无代日偿
偿义务,故决不予以承认。且善良人民过去不顾与日
营银行往来,若能提出正当理由,可申请政府代向日
人清价,至假方银行,其权人如无附逆疑者,当
酌于偿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