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荣诉状
五、曹潤縣人被告人馬上占
山·年五十四四岁、同上、住英
租祖界三十號路·一百三十號
被告因父子名羲科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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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钓院准予傅
取
其名义事·藕荣會於光线猪
熟被告耳際有有馬椿案理业.1年消確案
暇月初八日時、生長子占山山
嗣因榮在外課生·占山即於
十二崴時失·保光猪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