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取消名开国民参政会明令之前、刻仍由本院法制委员会出草该会组织法这代表选举条例、并一面缩短草宪期间、俾于必要
自日前中央常会议决定期本年七月一日召集临时全代大会、决定是否提前召开国民大会等问题、央及各方、现均认为有提前召集之拟议、若果见诸实行、则须作各种必要之凖备、因于本周中政会又通过一议案、交立法院起草国民大会织法及选举法草案『中央社记者、特于昨(七)日分访立法院秘书长梁寒操~及宪法草案委员会副委负长吴经熊二氏、卯以立法院对于此事之凖备。
云。时二二者均可应云。吴氏云吴经熊谈本院宪草会、自开始研究以来、伐绩尚佳、举凡宪法中之要点已大致决定、惟近闻中央拟提前召开国民大会、则亦须提前完成宪法草案、原定两年完成宪法草案之期限不得不因而缩短、现已经决定研究时期、缩短至本月底截止、从五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止、此两个月为初稿属稿时期、七月一日至七月十五日(计半个月)为本曾讨论时期、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止、为公开讨论时期、九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为再稿修改时期、至是即为宪 法草案之。具体成文父宪法中、对于中央政府、拟采用总统及五院制大继统及立法委员、应中国民直接选举、其余各院院长、将由国民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