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甄审办法
◎各省市教厅局设置收复
区中等学校学生资格甄审委会
,由听局长派听局高级职员,
井聘定教育专家组织之,委员
人数定爲五人至七人,由厅局
长兼任主委:主持一切甄塞事
宜○
区域较大或交通不便之
各省,得斟酌情形,组分区
甄审委会,秉承各该省中等学
校学生资格甄寒委会,办理各
分区一切甄审事宜○
收复区中等学校学生资
格甄审委会之任务如下…一,
规划收复区敌僞所设及其他私
立中等学校学生之登记,甄试
,分发事项,二,规定命题,
阅卷,及录取标准,三,覆核
甄试成绩,四,决定及分配录
取学生,五,指导各分区甄审
委会甄审事宜○
四各省市甄审委会应先订
定命题兴评分漂准,并聘定命
题委员,阅卷委员各若干入,
分别命题,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