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北路两旁空地 限月终呈报建筑
中山北路两旁空地
限月终呈报建筑
市府决再催告各业主
逾期不报即收归公有
政府前泰蒋委员长手论,以中山北路,X自下关抱江门至
楼一段、雨旁空地多数伺未建案,诚路通衢要道,关保
跟X赠·限市府转筋各业主,於本年六月底以前将两旁屏星
建筑完竣,如途期不造,凯微收其土地,改开公家汉勤场
等X·业由市府公告在案·项悉市工务局因跟期将居。业主源
建乐固有,而甜未量报者,犹在多数·经市政会议讲决
即口再公告各业主,务拾本月底以前,得建聚图核是报客
核,如居诗不报者,决照前提解法收畅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