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杨案 判决书全文
刺杨案
判决书全文
三
(
杀人等罪,自难再论以上开法
(六)关於刘芦隐·成燮超
条罪名关於此部分应各论
·龚柏舟·曹炳荣·杨其新·
参与结社部分查刑法第二百
知无罪
(七)关於李羣坚部分李
五十四条所谓参与以犯罪爲宗
羣坚系杨筱明之义子●因杨筱
旨之结社,系指对不特定人犯
明夫妇潜逃无踪●致将该被告
而犯不特定之罪者而言·若刘
捉获送案●伊於去年十月二十
芦隐等意在犯特定之杀罪,
而谋多衆结合、旣已构成敎唆二日虽曾到汉找杨筱明索款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