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後之内政
【一)设置内政部之经过
次年四月内政部成立,始拟订县组织法草案
国民政府·於十六年奠都南京,适値军事
呈奉国府明令公布施行旋因内政部召集
时期,内务行政,尚未设部专管·次年中央
苏●皖·赣●浙·闽五省民政会议,会一度
当局,以全国瞬将统一,亟应革新内政·与
提请修正,至二十一年第二届全国内政会议
民更始,遂於四月一日成立内政部,直隶於
,又通过县政府改革具体方案,送交立法院
国民政府,并任命解笃为内政部长,赵不
,供修订现行县组织法之参考·复于最近改
廉爲次长·所掌理之事务·与北京内务部大
订县政府裁局改科暂行规程,及分区设习暂
相同·组织之初,仅设秘处·及民政,
行规程两种草案,呈侯核定施行,一面督促
警政·土地●衞生四司,是年十月统一完成
各省县政府实行裁局改科与分区设署,颇着
建立五院·将内政部改隶行政院·同时接
相当成效·其次实验区或实验县之设置,原
牧北京内务部·设立北平案保管处,并将
为集中人力财力,期合於经济原理,均系就
卫生司裁撤●另组卫生部·专管衞生行政事
制度与事业加以实验,如山东之邹平,河北
宜,旋又增设总务,礼俗·统计三司·嗣复
之定县江苏之江寗,浙江之兰溪,云南之
将首都公安局改组首都警察厅●卫生部改组
昆明,湖南之衡山,等县,积极推行,成绩
卫生署,均直隶内政部·并将中央地政机关
颇着,至市行政制度,在我国实爲创举,国
·赞建设委员会之水利处藏撤由内政部接管
府先後公布特别市及市组织法,後又改爲院
旋中央为统一行政系统,又将水利事务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