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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菸加税 自昨日起行四级制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4版) |
文章题名: | 卷菸加税 自昨日起行四级制 |
出版日期: | 193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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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卷菸
加税
自
昨日
起行
四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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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菸加税
自昨日起行四级制
最高每籍徴八百元最少百元
棉纱水泥火柴均定月内增税
●中央社上海五日雷卷於增税五日起实行●闻
新税爲四级暂行制凡每箱(五万枝)登记价在
八百元以上者爲第一级●徵税八百元,登记价
在四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者爲第二级●徵税四
百元●登记价在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者爲第
三级徵税二百元●登记价在二百元以下者爲
第四级●微税一百元、至棉纱水泥及火柴亦将
增税,月内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