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院长关切
监狱改良
对犯人待遇敎诲事项
须随时予以切实改善
已咨请司法院饬属遵办
行政院蒋院长以监狱爲犯人拘留之所,亦爲犯人修省之地
一方固在惩儆恶行一方亦在期其迁善关於犯人之待遇
卫生敎诲戒护等事项固有监狱规则监狱待遇犯人最低限度
标准规则各规定,以资依据,惟每因积习未除●滋生流弊●
而尤以各县旧监所为甚自应澈底改进对於狱之修理设
备囚犯之待遇衞生作业敎诲及戒护等事项,均须随时改善
其关於犯人之作业与敎诲,亦当积极励行,列爲主管长官重
要工作之一种●敎诲方面●尤应注重感化与劝导,更须以各
种方法,灌检宗教,劝人爲善之旨,务使犯人之气质改善。
精神有所慰藉至於戒护方面亦须鎭密注意如有脱逃越狱
等情事发生各该监所长官及其直接监督之长官均应从严
惩处●专订罚则俾资适用以上各点均爲改良监狱之要图
严督所属切实协助矣X已咨请司法院转饬司法行政部遵照办理并令行各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