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7版) |
文章题名: | 章程 |
出版日期: | 1937-01-14 |
标签: | 章程 |
南京市市立火葬
章程
场管理章程·第一
条本市为保持公
共卫生●节省经济
程
起见於市立大营
盘公墓内●附设南
京市市立葬场凡在场火葬者
概依照本章程办理第二条
凡在本场火赛者葬户应将
自己之姓名、年龄性别、籍
职业·住址,死亡原因,
生死年月日·火葬日期●塡具
声请书●取同出殡证与死亡诊
断书·《如无死亡诊断书者,
取具妥保亦可·并缴纳焚屍
费等,请由本场核发火葬许可
证●第三条、无死亡诊断书或
妥保者,不准火葬·火葬时
一律禁止参观●第四条·火葬
棺材最大以一公尺九公寸长
七公寸五公分宽、五公寸高为
限●第五条、火葬开始时间
暂定上午下午,星期及例假均
停止举行,但遇特别情形,不
在此限●第六条●葬户得使用
本场礼堂·举行简单葬礼·如
数户同日声请火葬,应由先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