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订合同洽商中
芦
盐
价格相去甚远
输
我方绝难让步
日
中央社天津六日盐出口,本年度日方由
兴中公司与我方芦丰店继续商洽合同日方本年度拟购廿
至廿五万顺惟芦丰代表以长芦各辞目前所存只廿五万顺
故数目上主张至多先盯十万顺余数续洽商,每价格
客岁爲二元四角●户颇多赔累本年度依照合同亦应增加
主张每顺价格至三元但日方不但不予增加反请灭为二
元一角,双方意见相差甚远,目前谈已趋僵局,芦丰店
六日已将商洽经过呈报冀察政委会、同时灶户方面亦认为卽
每顺三元尤虞亏累,对减低价格一,绝难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