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公務員應繳代役金
普通行政人員考試已定明年一月舉行
▲中央社杭州十七日電
浙冬令勞動服役、關於公務員應繳代役金之辦法、現經省府決定如下、(一)女公務員及四十六嵗以上男公務員、均免繳代役金、(二)公務員應繳之代役金、由各機關扣除、解繳財政廳、十七日特令全省機關一體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