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新宪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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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西曼薛
第一百O八条,各特区法院,省法院及
由苏联检官任命之,任期五年·
自治省法院由各特区·省·自治省之劳勤代
第一百十六条,各区检察官由各加盟共
表会选举之,任期五年。
和检察官呈请苏联检察官批准後委任之,
第一百〇九条·人民法院由各区公民按
任期五年
普通,直接及平等之秘密票制选举之、任
第一百十七,各检察机仅隶属於苏
期三年·
联检察官之管辖,不受任何地方机关之干涉
第一百上条·法院审刺用加盟共和国,
,独立行使其职权。
或自治共和国,或自治省>语言,并保证不
第十章公民之基本权利及
通晓此等语言之受审者,由翻课使其完全明
义务
照案件内容,且有权用本人方向法庭述
第一百十一条,苏联各法院之审判案件
第一百十八条,苏联公民有工作即
·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均须公开●被吿并
有权得有保障之工作,连同按其所劳动之
获得辩护权之保障·
量及质而发给之薪资。
第一百十二条·法官独立·对法律示
工作权有…国民经济社会主义的组织!
其服从■
苏维埃社会生产力之不断的发杨,经济恐慌
第一百十三条,各人民委员会》其所属
之消灭及失业之排除为之保证
各机●以及公务及苏联公民严正遵守法
第一百十九条,苏公民有休息
律之最高察权,属於联检察官。
休息懂,有:绝对多数工人灭至七小时
第一百十四条,苏联检案官由苏联最高
之工作,规定工人与职员每年保有原薪之休
委员会任命之,任期七年
假,以及爲劳动者服务之卫生事务所,休息
第一百十五条,各加盟共和国,特区
俱乐部等广大网络之建立等爲之保证
省检察官以及自治共和国及自治省检察官均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