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实验县
肃淸传戒未到烟民
限七月底一律戒绝
否则卽以私吸论罪
勒戒以期肃清幷以此项
江宁自治实验县政府对
烟民均经先後登记领照、
登记领照烟民、施行有计
虽其原领之执照、经传戒
划之分批传戒以来被传
而失効、然与始终未领执
烟民、除少数有特殊情形
照之私吸烟犯、究属不同、
者外、大多数均能遵限前
该县特遵照省合对此种
往该县祿口鎭戒烟所投
烟民以前犯罪行爲、从宽
戒现该县政府以二十四
免予追诉、日昨并布告周
年度经巳结束所有以前
知/劝导各传戒未到烟民
历次传戒未到之烟民计
一律於七月底以前、自行
一百一十二人亟应予以
投案施戒、倘逾限仍不投
肃清、特造具该项传戒未
案请施戒者。即以私吸论
到烟民名册、印发各警局
罪、从重处断、决不宽宥
所遵照於七月底以前按
照册刘姓名、拘送戒烟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