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币银类 换取法币
銀銀類
换取法
五月三日截止
市府饰告遇知
市政府以财政部规定銀
銀類换取法一事、限
於本年五月三日截止、兹
期限瞬將居满、在期满前
所有人民持有銀銀類
自應依照规定辨法、悉數
换取法、現恐部份
民或尚未明瞭法政会
及分换期期限、特於昨日险
除今人
外、并另行饰告、以便遇
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