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省将发行
徵用土地抵价券
数额二百万元年息四厘
以各年田赋省税爲基金
行政院审查通过
爲限、并以准予给价之民
鎭江通讯苏省各种
建设事业征用土地给地
地爲断如系公有土地概
不给价第二条抵价券种
价前因省库支绌无法筹
拨、当经拟议发行征用土
类分百元十元五元三种
地给价抵价劵办法、提请
均爲无记名式劵面盖省
府印丶第三条丶抵价劵利率
中政会议交院核办现经
定爲年息四厘第四条抵
行政院秘书处来函、以此
价劵照劵面十足发行不
案业经开会审查照审查意
折不扣第五条抵价券分
见议决丶修正通过並抄录
修正办法函知省府、本省
十五年还淸自民国二十
五年起每年年底摊还十
除将抵价券筹备付印、并
分行外同时通各县、如
五分之一并付息一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