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积极筹备 施行新盐法 各省盐斤附税
财部积极筹备
施行新盐法
各省盐斤附税
已归中央统征
财政部以新盐法业经中
央决议定於民国二十五年
年底以前分区施行除已
将新盐法施行前所有应行
调查及筹备事项、巳饬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