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民厅设置
各县公费医学生
养成各地医学人材
实施改进衞生计划
湘民政厅因实优良者得向本应声请给
讯通沙长
予此项学额、(五)凡本
施改进全省卫生
县县籍之医学生得享受
计划起见呈准省
各该县之公费学额之优先
府设置各县医
权例如长沙县之公费学
学生公费学额
额二名应尽先给予长沙
。|。
拟定办法七项通令各县
成绩优良之医学生如本
遵照、探录办法如下一)
县医学生不足额时得给
本厅爲养成服务各县本地
予其他地方成绩优良之医
医学人才计、决定每县设
学生(六)各医学生当
置医学生公费学额二名
声请时必须出具志愿书
(二)每名公费学额规
志愿毕业後、遵由本厅派
遣、在供给该项学额之县
定爲每年一百五十元、每
县二名即爲每年三百元
份、服务五年其薪金规
定毕业後第一年每月五十
(三)此项免费学额金、
元丶第二年每月六十元第
应由各该县政府於每年
三年每月七十元、第四五
八月十五日以前缴厅由
两年每月八十元、五年以
本厅支配(四)凡考入
後许其自由行动(七)
湘雅医学院之学生、成绩
各医学生当声情诗应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