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土地局行政报告
,(二)方单,(三)
(三)测丈成绩
析单,(四)割单,(
旧宝山县属之划入
名劈单)(五)代单
本市者,计眞如,吴
,(六)印谕,(七)
淞,高桥江湾,般行
出租地契,(卽永租契
彭浦六区。以上各区
,(八)华商道契,
,均经前宝山清丈局一
(九)部照,(十)司照
度清丈,其中吴淞,江
,(十一)芦课执照,
湾之一部份,因属战区
种类繁多,换证之手续
,业经覆丈。殷行区一
,亦因之而异。故关於
部份,因属市中心区,
换颌土地执业证,可括
亦已覆丈。他如眞如,
为下列各种:
彭浦,高桥等区,则以
(甲)执有田单,
筑路收用等关系,亦有
呈请丈量换给土地执业
部份已经覆丈,或正
证
在进行覆丈者。现在全
(乙)遗失田单,
区巳经淸丈完竣者,计
淸量补给土地执
沪南,漕泾,法华,引
翔,杨思,塘桥,闸北
(丙)劈单代单卖
七区。正在丈量者,计
买,必项请求丈量换给
洋泾,蒲淞二区,总计
土地执业证。
巳淸丈面积约合全市百
(丁)本市越界筑
分之七二。
各图份,如有卖买,
(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