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东路非法买卖事 我外部声明书之原文


关於东路非法买卖事
我外部声明书之原文
苏俄卖路爲非法谬举无拘东力
保留我国在中东路之一切权利
中东路非法让渡事我国会分别卷向苏日两方提出抗识路草约最近於本月十二日在东京签字我国
当又再提严重抗、同时并拟就声明书分有关系各国、一本我国历次抗议之主旨、根据民十三之中俄协
定重行申述我国之立场且邻重声明该路全线在中国境内又因中国之特许而後有现存之地位苏联政府
无论以何方式丶将该路让渡丶中国方而#均隐爲系不合法之行爲且认爲系国际间之谬举丶中国政府对此完全
保留其权利丶此项节略曁声明书丶已於十六日下午发出兹据志该声明书全文如下○
一查中东铁路全数设於中国倾域以内爲中华民国政府暨苏维埃联邦政府共同经营之企业、此路旣爲
东省必不可少之交通工具其地位之重要丶不仅关系中国之经济组织、且关系欧亚两洲之铁路交通、该路系
由中国政府供给一部份资本特许数证下其现有之地位经明白规定於民国十三年中苏两国所签协定之中中
国现爲地主国家、对於该路除根据条约上之益外、且享有固有之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