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真知文献资源数据库
实部解释 商会法疑义
|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7版) |
| 文章题名: | 实部解释 商会法疑义 |
| 出版日期: | 1934-12-30
|
| 标签: |
实
部
解释
商会
法
疑义
|
实部解释
商会法疑义
硝磺局长不得营商业
承包商可兼商会职务
实业部前呈行政院请求
解释於酒税所主任可否当
选为商会执行委员、及硝
磺局局长可否经营商业各
疑义、经先後转咨司法院
解释後司法院统一解释
法会议并案议决凡受
有俸给之公务员、均适用
官吏服务规则之规定菸
酒税所主任硝磺局局长
均爲有俸给之公务员、应
依官吏服务规程第十条规
定并直接简接均不得兼
营商业或兼充商会代兼
职员、至硝磺局虽系归军
政部管辖、面军政部旣为
行政系统下之官署硝磺
局局长又系从事於公务之
职员、应与有俸给公务员
适用同一之法规若充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