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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过之 刑法修正案条文
报刊名: | 中央日报(第3版) |
文章题名: | 立法院通过之 刑法修正案条文 |
出版日期: | 193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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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
立法院
通过
之
刑法
修正案
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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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通遍之
刑法修正案条文
第编。
元以下青金四前三X之
第二十章鸦片
起遂犯将之第二百五
三条制造造贩卖或运输事
第二百五十一条、制造
供吸食骗片之器俱者
鸦片者贰七年以下有期徒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X科减
刑得供科三千元以下
五百元以下得金『前的
金二二“制邀暖味高根/安
未遂犯得之第二百五
洛因或其化合蜀科者X四X意制营利为人施X十之
无期徒刑或五年以上。X期
吗X、或以馆合供人吸食
徒刑“特饼科五千元以
片或其化合质料者赵
符金三·前二项之未遂
年以E七年以下有期徒
犯图之第二百五十二条X刑、得供释一千元以
曹成远除测片老建衫X金前雨之未遂犯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