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犯罪案
应依法办理
内政部仅以办理党员犯罪,应依法定程序,特通令所各机关,并重复行政院芸:渭城复试,案奉云院第三十712号取令,以奉国民政府令奉中央执委会含开,请通令全国军政机关,对于党员所犯案件,应绝对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经司法机关之审判,违者予以处分已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