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土地登记
一律六个月爲限
逾限卽以无主论
(鎭江快讯)苏省土地局
原定之土地登记时间过
于延长以致积欠产权移
转形势恋迁办理转交纷
更该局爲酌予变通计现
已拟定各县土地登记期间
仍遵照本省土地登记暂行
规则第卅七条之规定■
律六个月爲限至六个月
以後尙未声请登记应予
催吿以一个月为限倘仍
延不声请此项田地卽以
无主论云。(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