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之
普鲁士官僚政治
(九)
陈宗熙译
原
国内一切帐目,须在财政年政,有双料的效能起见,于定
度结东後一月—若爲较远期内,审核地方财政,幷将溺
之省,则为六星期,——送交
职官员的名册呈送王上各
审计院。过期未交,如罸银币
个官员,对其有缺点的帐目,
五个·即使极少数的黑项,尚
是否已送王上,迟早就可知
未檄淸,则在财政年度之末,
道。要是王上作口头的斥责,
所有帐目,亦应结束完竣,并
或指派特别调查团来调查,他
在指定时期内,交审计院。
的帐目,他或者引缘满意。如
凡尸送达的帐目中,如有错误
情节较重者,卽被撤职普鲁
,该际可向远犯官员,罚取
士王还规定各财政官在就职以
格雅兴()四至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