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集二中全會
本点穗章第三十四條规定中央執行委員全會,每半年至少開
會一次,自第一次全會至今,不通偶月,為什愿馬上要召集二次全
会呢
中央通告上:
現在理奉安大典,業網完,凡我同志,自應振刷精神,以
志,儿薰政軍,待共同劃,·總理奉安之後,中
央一念到槐理付托之,全全國民乘望之般,中心惕然,不能
自己,而一切藏務政治軍事,均有其同劃之必要,於是有召集二中
全曾之
第一次全會開會,不二日,除解决中央部内部問题,如修改
系統,推定常委及部長以外,其餘於一切政軍事實施方略
未暇群細計,實以其時中央力接受大會伐桂逆之命合·不能不蝎,
全力以事,現在·桂逆雨湖雨廣的勢力,已經水第前中,而理
本安大典,已在軍事旁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