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匪共枪决
施杞麟蔡昌
《本社十日上海尊電,備
司合部,前據崇明縣政府呈解
共產人犯十五名到部,业經訊
秸,除十一名分處徒刑,二名
交保候查外,施杞麟,蔡昌雨
名,各處死刑,灰(十日)由
熊司合颁發怖告執行榆决查施
二十七,蔡二十四崴,均崇
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