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实施纲要
事會有督執行委員之權,得随時稽核社中的服目,及财政
年報以便报告大會。凡合作就貨款於執行委具之先得董事會的部
可,薰事亦有暂行将執行委員去再提交社員大會追之權。
合作社的放款及存款的限制,以及旅款於員的限度,朋取决於
术員大會。
在德國合作社的社具其任可分三種,(一)有限任,(二)
無限任,(三)保责任。
解員所負责任的無限,银個胜美的股票,最多不過一股,苟
篇有限责任不妨超過二股以上,但有一定限皮。
苟合作肚員,要求退還股本時,應在會計年度移了前三月,用
面知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