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厅订定省县教育行此人员参观办法
江苏教育应为促进教育起见,特订定省县教育行政人员参观办法十条,兹探录如下:第一条江苏省教育厅,为利用视察观废增进县教育行政人员学识起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观人之资格,以县教育局长及县监学为限,但县立中学县立师范县立实验小学县立中心小学等校校长,及县立社教机图主任人员,亦得由教育局长呈经教育厅核准后、参加之。第三条、凡参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