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呈
原呈呈為呈請事案據第五區部呈,據第一分部星
,腾部於本月二十一日行第四十三次常會,建事项内
李德恒同志提,現值禾稻收稷之時,共匪在鄉下,四處
,以致一般民不能回鄉工作,若不法救濟,深恐成
荒,經各同志再三計,决請中央,對於共骚案,
合軍政機關,须务力满鄉,經紀在卷,兹將案長請的部7
您即轉中央核施行,实為便等情,此,背所請理由,
尚充分,理合備文呈會医核,予轉呈,核施行,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