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行政经费
▲财部奉命五成放发
二中全会对国难期间公务
人员生活维持费,有重新规定
行政院已通令全国各机关
体遵照,闻财部咋日已接院
令,所有各机关之政费,照原
定数额,以五成放发,并定自
三月份实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