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兰为声明事
人 向 有 基 地 = 百 坐 行宮學堂巷前地方前因邀晴周相田代辦登記手續曾將鄙人之私章重手 聲明凡 基六 地十 四 十方 八人私章之契杓及種借欠錄盛律當爲廢紙恐未知特登報聲明乃品鄙人執菊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