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卷逃 徒刑六个月 私诉严追衣饰物
童养媳卷逃
徒刑六个月
私诉严追衣饰物
交·设售美任对江果信
哭说陈文祥律师,向公共
租界临时法院提起刑事控
告。 第一次开审,被告卽
临审不到,第二次传审,
被告已逃■无踪。 原告
亲至被告住址调査,据隣
人云,此屋粗与别人,黄
杨氏早将难物搬运一空。
而之许某,则已另■
相好,仍终日花天洒地,
消遥法外。 王素珍母女,
以案宣制,寃仰不仲,
留沪上,坐待超云,瞬
匝月,农食俱窘。 且王
本已许字人,夫家亦已发
生交涉,而法院则延不闻
审,迭向陈律师娶求,催
促法开审,经二次呈状
去后,法院始昨1准出
票拘提被告,但黄杨氏逃
无踪迹,惟有另行控诉第
一被告,俾得一并惩辨,
以伸沉寃,而解倒强云。